第五十三章,柏索思传奇
[小说
睡醒之后,里贝尔进行了简单的梳洗。
实际上,由于月之祝福的便利,这一个步骤里贝尔其实是可以省略掉的。哪怕他成天在泥地里打滚,只要静静的站一会,就又能变回干干净净。
所以,依旧每天梳洗,只是里贝尔的一种习惯,又或者说仪式一般的事情。
解开脖子上的绷带,里贝尔发现自己脖颈上的勒痕,依旧是原本的样子。
不得不说,这个勒痕实在很奇怪。自里贝尔穿越都已经十多天,且中途还被天谴教会的名医治疗过一番。但是,时至至今仍然没有丝毫消减的迹象。
用手摸一摸凹陷进去的位置,知道的知道是勒痕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画上去的前卫艺术。
叹了口气,即便想追究究竟也无从追究起的里贝尔,只能摇着头重新换条绷带将脖子缠上。
回到走廊之后,里贝尔便和等候多时的塞巴斯一起,前往二层用餐。
说起来,即便是换到了新宅邸,塞巴斯也还是住在马厩周边的柴房。
只能说,塞巴斯是真的深爱着他故去的妻子,为他留下的两匹天马。只是,那两匹天马则是肉眼可见的嫌弃着塞巴斯。
真是个悲伤的故事
与塞巴斯一同下到宅邸的二层,隔着走廊,里贝尔都能闻到餐厅飘来的浓郁的香气。
对嘛,这才是早餐嘛。
又在心中嫌弃了一下原本宅邸之中的大厨少女,里贝尔来到了餐厅之中。
艾德一家人,早就已经守候在了餐厅之中。并且,一见到里贝尔就替自家的女儿表达了歉意,然后还献上了非常郑重其事的早间问候。
虽然现在是平民,但艾德和芬终究出生于贵族家庭。所以,他们对于礼仪方面的掌握,实在是超出了里贝尔太多。
而里贝尔能看出两人,依旧是生疏、拘谨带有些许惶恐与不安的状态。
不过,里贝尔也能理解。
毕竟才过去一夜,两名心理年龄成熟的大人,突然跟他这位伯爵热情的套起近乎,那才吓人。
塞巴斯将餐桌旁的椅子拉开之后,里贝尔便坐了上去。
然后,他看到艾德一家三口恭恭敬敬的立在餐桌旁,丝毫没有一同入座的意思。
不如说,仔细看就能发现,餐桌旁只有一张椅子。
看着一大桌摆满的菜肴,里贝尔自然是出声让艾德一家也入座,一起享用早餐。但没想到,他的提议居然遭到了在场大部分人的一致反对。
塞巴斯一如既往的大呼着不合礼仪,艾德夫妇也喊着礼仪、不敢之类的话语。
里贝尔觉得,这些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,并不能快速的转变,所以他们不吃倒也不是什么大事。
只是...一群人围在桌旁看着,他能吃下东西吗?
于是,激烈的讨论了许久,最终几方人分别达成了妥协。变成了艾德一家与里贝尔分桌用餐的结果。至于塞巴斯,则是一如既往在少爷之后才会用餐。
好在,这座宅邸虽然比不上里贝尔原先的豪宅,但也终究宽阔,所以餐厅也摆得下几张餐桌。
折腾了好一番之后,在早餐都凉了大半的状况下,新宅邸终于开始了早餐时光。
在用餐之前,芬女士似乎是位虔诚的教徒,于是在进行祷告。而就是趁着芬这么一片刻的不注意,爱丽丝便从自己的座位上跳了下来,哒哒哒的跑到了里贝尔的餐桌旁。
或许是看出了里贝尔的餐桌上,料理更加丰富,又或许是里贝尔这边,有爱丽丝想吃的菜肴。
总之,爱丽丝就这样惦着脚,将胳膊搭在餐桌上,用闪闪发光的双眼充满期待的盯着里贝尔,就差明说“带我一个”。
祷告完毕的芬,看到自己的女儿又在“骚扰”伯爵,脸色一青连忙跑来打算再次架走爱丽丝。
看着在餐桌旁就闹腾起来两人,里贝尔摇了摇头,表示他不介意他这桌多加一个座位。毕竟,本身这一桌子的食物,他也吃不完。
而与先前不同,毕竟小孩子本身便有一些特权,而面对孩子会像慈祥祖父一般的塞巴斯也不会跑出来提出异议。
所以,里贝尔的提案,意外的顺利通过了。
只是,他总觉得,为他的餐桌对面加座位的艾德,看他的眼神时不时会透出警惕与犀利。
这种眼神,每当里贝尔友善的对待爱丽丝时,就会随机在艾德的面上出现。
这大概,就是有一个漂亮女儿的老父亲的通病了吧。
里贝尔可以理解。
再加上,为非作歹的旧贵族,名声显然不会太好。其中,有谁被曝出有奇怪嗜好也是不奇怪的。
只能说,幸亏前一天谈买宅邸与餐厅时,是爱丽丝还没出现的时候,就定下了所有事项。
不然,艾德说不定宁可被赶出宅邸,也不愿意“别有企图”的伯爵大人住进来。
餐桌之上。
别看里贝尔与爱丽丝是相对而坐的。但是,这种原贵族宅邸的餐桌一般都是细长的,所以在首座和尾座的两人,相隔了至少三米远。
“大叔,爸爸和妈妈都说你是很了不起的伯爵大人,这是真的吗?”
用餐的途中,爱丽丝忽然出声问道。
由于爱丽丝这只要相处过就能感受到的顽皮性格,里贝尔还以为她会像是熊孩子一样,吃顿饭都能将自己的脸吃花。
但意外的是,爱丽丝仿佛经过了很好的礼仪教导,用餐时的一举一动比里贝尔还要优雅。
就连询问里贝尔问题的时候,也是符合礼节的咽下嘴中的所有食物,并且放下餐具之后才询问。
看着爱丽丝仿佛要蹦出星星一般的眼神,又回想起早晨的时候,跑到他房间里的爱丽丝,曾经凝视过他许久。里贝尔,忽然明白了爱丽丝现在是怎么样的心态。
好嘛,这是一种跑到动物园看到了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珍奇动物的心态!
行吧,伯爵确实挺珍奇就是了。
在里贝尔回答之前,芬女士先发出了“爱丽丝——”这样的咆哮,显然是怕他冒犯到里贝尔。
而里贝尔只是摆了摆手,表示自己不介意。
不如说,芬一惊一乍的还更吓人一些。
“没错,我就是传承悠久的坎普雷特家族的伯爵。”
爱丽丝将里贝尔当珍奇动物的时候,里贝尔又何尝不是将爱丽丝当成了观察对象呢?
虽然,他见过的主角并不少,但是包括梅璐艾塔在内,基本都没有太多的机会长期的相处并且观察。
更何况,爱丽丝在女主角之中,也是颇为特殊的那一个。
欧!你看,没长大的女主角,居然...是在用手拿刀叉!
欧!爱丽丝拿餐刀的,居然...是右手!
欧!所以她居然...是右撇子!
“那伯爵大叔,一定也能一剑劈倒恶龙吧!”
爱丽丝又期待的问道。
“嗯?”
这孩子是不是对伯爵有什么误解?
“嚯嚯嚯,爱丽丝小姐应该是在说柏索思伯爵大人的传奇故事。”
像是料到了少爷会毫无头绪一般,在里贝尔座位斜后方站立着的塞巴斯出声解释道。
啧,在爱丽丝的面前,这老头连笑声都变了。
在里贝尔的腹诽之中,塞巴斯简单的解释了一下柏索思传奇。
这是一个,在梅布莱恩王国流传已久的传记故事。
一开始是歌谣的形式传唱,后来变成了史诗流传,再后来就变成了小说。而现在舞台剧兴起的年代之中,柏索思传奇的戏剧,也是颇受大众喜爱。
“说起来,虽然坎普雷特家族的名字,并未在柏索思伯爵大人的故事里出现过。但实际上,两个家族关系一直都很亲密,坎普雷特家族的先祖,也曾经在故事之中登场。”
“真的?”
似乎很喜欢柏索思传奇的爱丽丝,兴趣一下就被塞巴斯勾了起来。
“爱丽丝小姐,还记得巨龙篇的故事之中,将传说之剑赠予柏索思伯爵的湖中精灵?”
“记得!”
爱丽丝很快就回答道。
别说爱丽丝了,里贝尔也记得啊。
那传说之剑是不是叫咖喱棒?
“实际上,那位湖中精灵的身份,是修饰过的。真身是坎普雷特家族当代的家主大人。当时的坎普雷特伯爵,与柏索思伯爵大人是挚友,经常一起并肩作战。而那柄传说之剑,名为破灭之剑,是坎普雷特家族的家传至宝。当时,为了帮助柏索思伯爵,家主大人将其借给了他。”
“喔!难怪巨龙篇之后,传说之剑就消失了。看来,是柏索思将它还回去了。”
“是的。”
塞巴斯笑着点了点头,
“坎普雷特家族的家徽,就是以破灭之剑为蓝本。”
塞巴斯又补充了一句。
而在一旁完全充当了一名听众的里贝尔,在心中大呼神奇。
那些传说之中人物,居然会是自家的先祖,不愧是奇幻世界。
这种感觉,就像是说他曾经的祖先补过天,劈过山,填过海一般的不可思议。
只是...好好的一位伯爵,为什么非得自己拿剑去斩恶龙?手下的人都死光了吗?
而且
破灭之剑什么的。
他家的家徽还有家传至宝的名字,听着是不是不太吉利?
听完了塞巴斯心血来潮的科普,涨了一些没用姿势的爱丽丝,又转头看向了里贝尔。
“所以伯爵大叔,你是湖中精灵吗?”
“...”
面对爱丽丝天马行空般的提问,里贝尔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他只能说,他不是湖中精灵,但是他会飞。
早餐过后,在新的宅邸里,里贝尔解锁了新的饭后饮品。
咖啡。
闻着熟悉的醇香,里贝尔不禁内心感慨。
要不是离开了原来的宅邸,他还以为这个世界里,人们除了喝水就只喝红茶了。
而年纪小的爱丽丝喝不了纯度颇高咖啡,也不喜欢咖啡,所以在抱着一杯大概是牛奶的白色饮品。
牛奶好啊,喝了牛奶才能长大,才能不像某位女仆小姐一样,即使在他人面前脱得只剩贴身衣物,还被怀疑是不是男扮女装。
短暂的休憩时间里,艾德拿了一摞报纸来到了大厅。
本来,这种工作应该是身为管家的塞巴斯来做的。但是,塞巴斯现在正以大佬的姿势卧在沙发里品咖啡。
接过报纸,里贝尔本来还有些不解。因为,距离新一期的周报,好像还没到日子。
而仔细翻看之后,他才察觉,这并非是熟悉的东新梅周报,而是格林沃特先锋日报。
之所以,艾德拿了一摞报纸,是因为他把先锋日报,按照里贝尔、塞巴斯、芬以及自己的顺序,挨个发了一份。
好家伙,同样的报纸买四份,真是不差钱的主。
还是说,这个世界的人都有不能看二手报的病?
大致的扫了一下报纸之后,里贝尔突然愣住了。
因为头版头条上,一张大型照片中的主要人物,他再熟悉不过。
那就是
他自己。
“咦?这不是大叔?”“少爷,你的照片登上报纸了!”
在里贝尔震惊期间,两个大惊小怪的声音同时响起,彰显着两人在同一个水平线上。
快速的阅读和照片配对的文章内容,里贝尔的嘴角都快抽得抽筋了。
天啊...这一整篇文章都是在吹他的。
到底是谁,到底是谁请的水军,连软文都会写了!
文章之中,讲述的正是两天前的夜晚,那起恶劣的分尸抛尸案的内容。
按照文章作者的说法,当时现场一片混乱,无能的名侦探后裔与愚蠢的骑士团众人,对案件一筹莫展、毫无办法。甚至,就连犯人潜伏在他们身边也无从得知。
幸好,有一位恰巧路过的英明神武的坎普雷特伯爵大人,随意的扫了一眼就已经察觉到了案件的真实,三言两语就破获了案件的真相,揪出了犯人。
但可悲可叹的是,伯爵大人都屈尊亲自做到这种地步了,废物一般的骑士团还是没能将犯人伏法。甚至,在他们的“可怕的”,“令人震惊的”,“难以置信的”,“悲痛至极的”失误之下,让伯爵大人遭到了犯人的劫持,并且在众目睽睽追丢了犯人。
伟大的坎普雷特伯爵大人,至今下落不明,生死不明!
在里贝尔读完这篇令他生理都有些不适文章之后,一抬头发现艾德一家正在用古怪的目光望向他这边。
不!
不是的!
不要露出这样的目光!
能不能听一下他解释?
真不是他让人写的这片报道!
咦?
好像不是在看他?
里贝尔发现艾德一家的目光有些偏,好像是在看...塞巴斯?
也同样将目光投到塞巴斯身上之后,里贝尔突然就明白了。
报道上说,坎普雷特伯爵被凶残的犯人劫持,至今下落不明。也就是说,里贝尔现在应该和犯人在一起。
那不就是说
场间一片寂静。
艾德默不作声的将妻女护在了身后。
塞巴斯发现所有人都在看他,愣了一下之后,才回过神来,脸色顿时气得涨红。
“劫持少爷的犯人怎么可能是我!我们塞巴斯一族,世世代代都在侍奉坎普雷特家族!是、是我的忠心以及虔诚的祈祷感动到了神明,所以才保佑了少爷从犯人的手上逃离!”
“...”
好家伙,这祖传的管家还挺会给自己脸上贴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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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开脖子上的绷带,里贝尔发现自己脖颈上的勒痕,依旧是原本的样子。
不得不说,这个勒痕实在很奇怪。自里贝尔穿越都已经十多天,且中途还被天谴教会的名医治疗过一番。但是,时至至今仍然没有丝毫消减的迹象。
用手摸一摸凹陷进去的位置,知道的知道是勒痕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画上去的前卫艺术。
叹了口气,即便想追究究竟也无从追究起的里贝尔,只能摇着头重新换条绷带将脖子缠上。
回到走廊之后,里贝尔便和等候多时的塞巴斯一起,前往二层用餐。
说起来,即便是换到了新宅邸,塞巴斯也还是住在马厩周边的柴房。
只能说,塞巴斯是真的深爱着他故去的妻子,为他留下的两匹天马。只是,那两匹天马则是肉眼可见的嫌弃着塞巴斯。
真是个悲伤的故事
与塞巴斯一同下到宅邸的二层,隔着走廊,里贝尔都能闻到餐厅飘来的浓郁的香气。
对嘛,这才是早餐嘛。
又在心中嫌弃了一下原本宅邸之中的大厨少女,里贝尔来到了餐厅之中。
艾德一家人,早就已经守候在了餐厅之中。并且,一见到里贝尔就替自家的女儿表达了歉意,然后还献上了非常郑重其事的早间问候。
虽然现在是平民,但艾德和芬终究出生于贵族家庭。所以,他们对于礼仪方面的掌握,实在是超出了里贝尔太多。
而里贝尔能看出两人,依旧是生疏、拘谨带有些许惶恐与不安的状态。
不过,里贝尔也能理解。
毕竟才过去一夜,两名心理年龄成熟的大人,突然跟他这位伯爵热情的套起近乎,那才吓人。
塞巴斯将餐桌旁的椅子拉开之后,里贝尔便坐了上去。
然后,他看到艾德一家三口恭恭敬敬的立在餐桌旁,丝毫没有一同入座的意思。
不如说,仔细看就能发现,餐桌旁只有一张椅子。
看着一大桌摆满的菜肴,里贝尔自然是出声让艾德一家也入座,一起享用早餐。但没想到,他的提议居然遭到了在场大部分人的一致反对。
塞巴斯一如既往的大呼着不合礼仪,艾德夫妇也喊着礼仪、不敢之类的话语。
里贝尔觉得,这些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,并不能快速的转变,所以他们不吃倒也不是什么大事。
只是...一群人围在桌旁看着,他能吃下东西吗?
于是,激烈的讨论了许久,最终几方人分别达成了妥协。变成了艾德一家与里贝尔分桌用餐的结果。至于塞巴斯,则是一如既往在少爷之后才会用餐。
好在,这座宅邸虽然比不上里贝尔原先的豪宅,但也终究宽阔,所以餐厅也摆得下几张餐桌。
折腾了好一番之后,在早餐都凉了大半的状况下,新宅邸终于开始了早餐时光。
在用餐之前,芬女士似乎是位虔诚的教徒,于是在进行祷告。而就是趁着芬这么一片刻的不注意,爱丽丝便从自己的座位上跳了下来,哒哒哒的跑到了里贝尔的餐桌旁。
或许是看出了里贝尔的餐桌上,料理更加丰富,又或许是里贝尔这边,有爱丽丝想吃的菜肴。
总之,爱丽丝就这样惦着脚,将胳膊搭在餐桌上,用闪闪发光的双眼充满期待的盯着里贝尔,就差明说“带我一个”。
祷告完毕的芬,看到自己的女儿又在“骚扰”伯爵,脸色一青连忙跑来打算再次架走爱丽丝。
看着在餐桌旁就闹腾起来两人,里贝尔摇了摇头,表示他不介意他这桌多加一个座位。毕竟,本身这一桌子的食物,他也吃不完。
而与先前不同,毕竟小孩子本身便有一些特权,而面对孩子会像慈祥祖父一般的塞巴斯也不会跑出来提出异议。
所以,里贝尔的提案,意外的顺利通过了。
只是,他总觉得,为他的餐桌对面加座位的艾德,看他的眼神时不时会透出警惕与犀利。
这种眼神,每当里贝尔友善的对待爱丽丝时,就会随机在艾德的面上出现。
这大概,就是有一个漂亮女儿的老父亲的通病了吧。
里贝尔可以理解。
再加上,为非作歹的旧贵族,名声显然不会太好。其中,有谁被曝出有奇怪嗜好也是不奇怪的。
只能说,幸亏前一天谈买宅邸与餐厅时,是爱丽丝还没出现的时候,就定下了所有事项。
不然,艾德说不定宁可被赶出宅邸,也不愿意“别有企图”的伯爵大人住进来。
餐桌之上。
别看里贝尔与爱丽丝是相对而坐的。但是,这种原贵族宅邸的餐桌一般都是细长的,所以在首座和尾座的两人,相隔了至少三米远。
“大叔,爸爸和妈妈都说你是很了不起的伯爵大人,这是真的吗?”
用餐的途中,爱丽丝忽然出声问道。
由于爱丽丝这只要相处过就能感受到的顽皮性格,里贝尔还以为她会像是熊孩子一样,吃顿饭都能将自己的脸吃花。
但意外的是,爱丽丝仿佛经过了很好的礼仪教导,用餐时的一举一动比里贝尔还要优雅。
就连询问里贝尔问题的时候,也是符合礼节的咽下嘴中的所有食物,并且放下餐具之后才询问。
看着爱丽丝仿佛要蹦出星星一般的眼神,又回想起早晨的时候,跑到他房间里的爱丽丝,曾经凝视过他许久。里贝尔,忽然明白了爱丽丝现在是怎么样的心态。
好嘛,这是一种跑到动物园看到了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珍奇动物的心态!
行吧,伯爵确实挺珍奇就是了。
在里贝尔回答之前,芬女士先发出了“爱丽丝——”这样的咆哮,显然是怕他冒犯到里贝尔。
而里贝尔只是摆了摆手,表示自己不介意。
不如说,芬一惊一乍的还更吓人一些。
“没错,我就是传承悠久的坎普雷特家族的伯爵。”
爱丽丝将里贝尔当珍奇动物的时候,里贝尔又何尝不是将爱丽丝当成了观察对象呢?
虽然,他见过的主角并不少,但是包括梅璐艾塔在内,基本都没有太多的机会长期的相处并且观察。
更何况,爱丽丝在女主角之中,也是颇为特殊的那一个。
欧!你看,没长大的女主角,居然...是在用手拿刀叉!
欧!爱丽丝拿餐刀的,居然...是右手!
欧!所以她居然...是右撇子!
“那伯爵大叔,一定也能一剑劈倒恶龙吧!”
爱丽丝又期待的问道。
“嗯?”
这孩子是不是对伯爵有什么误解?
“嚯嚯嚯,爱丽丝小姐应该是在说柏索思伯爵大人的传奇故事。”
像是料到了少爷会毫无头绪一般,在里贝尔座位斜后方站立着的塞巴斯出声解释道。
啧,在爱丽丝的面前,这老头连笑声都变了。
在里贝尔的腹诽之中,塞巴斯简单的解释了一下柏索思传奇。
这是一个,在梅布莱恩王国流传已久的传记故事。
一开始是歌谣的形式传唱,后来变成了史诗流传,再后来就变成了小说。而现在舞台剧兴起的年代之中,柏索思传奇的戏剧,也是颇受大众喜爱。
“说起来,虽然坎普雷特家族的名字,并未在柏索思伯爵大人的故事里出现过。但实际上,两个家族关系一直都很亲密,坎普雷特家族的先祖,也曾经在故事之中登场。”
“真的?”
似乎很喜欢柏索思传奇的爱丽丝,兴趣一下就被塞巴斯勾了起来。
“爱丽丝小姐,还记得巨龙篇的故事之中,将传说之剑赠予柏索思伯爵的湖中精灵?”
“记得!”
爱丽丝很快就回答道。
别说爱丽丝了,里贝尔也记得啊。
那传说之剑是不是叫咖喱棒?
“实际上,那位湖中精灵的身份,是修饰过的。真身是坎普雷特家族当代的家主大人。当时的坎普雷特伯爵,与柏索思伯爵大人是挚友,经常一起并肩作战。而那柄传说之剑,名为破灭之剑,是坎普雷特家族的家传至宝。当时,为了帮助柏索思伯爵,家主大人将其借给了他。”
“喔!难怪巨龙篇之后,传说之剑就消失了。看来,是柏索思将它还回去了。”
“是的。”
塞巴斯笑着点了点头,
“坎普雷特家族的家徽,就是以破灭之剑为蓝本。”
塞巴斯又补充了一句。
而在一旁完全充当了一名听众的里贝尔,在心中大呼神奇。
那些传说之中人物,居然会是自家的先祖,不愧是奇幻世界。
这种感觉,就像是说他曾经的祖先补过天,劈过山,填过海一般的不可思议。
只是...好好的一位伯爵,为什么非得自己拿剑去斩恶龙?手下的人都死光了吗?
而且
破灭之剑什么的。
他家的家徽还有家传至宝的名字,听着是不是不太吉利?
听完了塞巴斯心血来潮的科普,涨了一些没用姿势的爱丽丝,又转头看向了里贝尔。
“所以伯爵大叔,你是湖中精灵吗?”
“...”
面对爱丽丝天马行空般的提问,里贝尔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他只能说,他不是湖中精灵,但是他会飞。
早餐过后,在新的宅邸里,里贝尔解锁了新的饭后饮品。
咖啡。
闻着熟悉的醇香,里贝尔不禁内心感慨。
要不是离开了原来的宅邸,他还以为这个世界里,人们除了喝水就只喝红茶了。
而年纪小的爱丽丝喝不了纯度颇高咖啡,也不喜欢咖啡,所以在抱着一杯大概是牛奶的白色饮品。
牛奶好啊,喝了牛奶才能长大,才能不像某位女仆小姐一样,即使在他人面前脱得只剩贴身衣物,还被怀疑是不是男扮女装。
短暂的休憩时间里,艾德拿了一摞报纸来到了大厅。
本来,这种工作应该是身为管家的塞巴斯来做的。但是,塞巴斯现在正以大佬的姿势卧在沙发里品咖啡。
接过报纸,里贝尔本来还有些不解。因为,距离新一期的周报,好像还没到日子。
而仔细翻看之后,他才察觉,这并非是熟悉的东新梅周报,而是格林沃特先锋日报。
之所以,艾德拿了一摞报纸,是因为他把先锋日报,按照里贝尔、塞巴斯、芬以及自己的顺序,挨个发了一份。
好家伙,同样的报纸买四份,真是不差钱的主。
还是说,这个世界的人都有不能看二手报的病?
大致的扫了一下报纸之后,里贝尔突然愣住了。
因为头版头条上,一张大型照片中的主要人物,他再熟悉不过。
那就是
他自己。
“咦?这不是大叔?”“少爷,你的照片登上报纸了!”
在里贝尔震惊期间,两个大惊小怪的声音同时响起,彰显着两人在同一个水平线上。
快速的阅读和照片配对的文章内容,里贝尔的嘴角都快抽得抽筋了。
天啊...这一整篇文章都是在吹他的。
到底是谁,到底是谁请的水军,连软文都会写了!
文章之中,讲述的正是两天前的夜晚,那起恶劣的分尸抛尸案的内容。
按照文章作者的说法,当时现场一片混乱,无能的名侦探后裔与愚蠢的骑士团众人,对案件一筹莫展、毫无办法。甚至,就连犯人潜伏在他们身边也无从得知。
幸好,有一位恰巧路过的英明神武的坎普雷特伯爵大人,随意的扫了一眼就已经察觉到了案件的真实,三言两语就破获了案件的真相,揪出了犯人。
但可悲可叹的是,伯爵大人都屈尊亲自做到这种地步了,废物一般的骑士团还是没能将犯人伏法。甚至,在他们的“可怕的”,“令人震惊的”,“难以置信的”,“悲痛至极的”失误之下,让伯爵大人遭到了犯人的劫持,并且在众目睽睽追丢了犯人。
伟大的坎普雷特伯爵大人,至今下落不明,生死不明!
在里贝尔读完这篇令他生理都有些不适文章之后,一抬头发现艾德一家正在用古怪的目光望向他这边。
不!
不是的!
不要露出这样的目光!
能不能听一下他解释?
真不是他让人写的这片报道!
咦?
好像不是在看他?
里贝尔发现艾德一家的目光有些偏,好像是在看...塞巴斯?
也同样将目光投到塞巴斯身上之后,里贝尔突然就明白了。
报道上说,坎普雷特伯爵被凶残的犯人劫持,至今下落不明。也就是说,里贝尔现在应该和犯人在一起。
那不就是说
场间一片寂静。
艾德默不作声的将妻女护在了身后。
塞巴斯发现所有人都在看他,愣了一下之后,才回过神来,脸色顿时气得涨红。
“劫持少爷的犯人怎么可能是我!我们塞巴斯一族,世世代代都在侍奉坎普雷特家族!是、是我的忠心以及虔诚的祈祷感动到了神明,所以才保佑了少爷从犯人的手上逃离!”
“...”
好家伙,这祖传的管家还挺会给自己脸上贴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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